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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该一年了劳动局管要吗(工资一年了拿不来怎么办)

2024-08-26 8492 0 评论 人事行政


  

本文目录

  

  1. 老板欠工资1万块钱劳动局管吗
  2. 个人拖欠工资劳动局受理吗
  3. 一个人去劳动局要工资,劳动局管吗

一、老板欠工资1万块钱劳动局管吗

1、欠工资1万元内劳动局是会管的,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劳动局可以向用人单位作出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处理决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履行的,劳动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拖欠工资劳动者除了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外,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劳动诉讼,需要注意的是,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者在提起劳动诉讼前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不服的,才能提起劳动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4、(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5、(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6、(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7、(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个人拖欠工资劳动局受理吗

法律分析:1.劳动者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跟私人老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也提醒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不受劳动法制约的,因此就随意用工,这种误解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某些地区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跟私人老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也提醒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不受劳动法制约的,因此就随意用工,这种误解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跟私人老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也提醒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不受劳动法制约的,因此就随意用工,这种误解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当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跟私人老板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直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也提醒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千万不要认为自己是不受劳动法制约的,因此就随意用工,这种误解不仅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最终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损失。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一个人去劳动局要工资,劳动局管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2、第十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下列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一)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4、(二)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

  

5、(三)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

  

6、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者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7、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8、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

  

9、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

  

10、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11、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12、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13、第十五条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14、第十六条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1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16、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7、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8、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19、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1、(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2、(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23、(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24、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25、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6、第三十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27、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28、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工资该一年了劳动局管要吗(工资一年了拿不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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